由全国民政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和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合承办的第四届全国职业院校民政职业技能大赛于2013年5月份在长沙民政学院举行决赛,参赛人员为全日制职业院校相关专业在校生,如长沙民政学院、武汉民政职业学院、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北京农业职业学院、上海科学技师职业学院、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河南民政学校等几十所学校,目前报到参赛的学生将近四百余人,加上裁判、工作人员、老师以及观摩人员,预计到会的人数近六百多人。本次技术大赛的会务用车全部由明瑞租车全程提供服务,预祝本次大会能够胜利完成,同时祝福参赛的师生能够取得好成绩。
本次大赛共设立以下奖项:
1:个人奖
一等奖:各职业决赛成绩前5%的选手;
二等奖:除一等奖外,各职业决赛成绩前20%的选手;
三等奖:除一、二等奖外,各职业决赛成绩前60%的选手;
优秀奖:没有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选手。
2:团体奖
一等奖:团体总分第一名的参赛队;
二等奖:团体总分第二至三名的参赛队;
三等奖:团体总分第四至六名的参赛队;
养老护理员和社会工作者两个职业单设团体奖。
优秀组织奖:对在此次竞赛活动中组织周密、团体成绩优异的院校颁发优秀组织奖。
3:竞赛优秀奖
优秀指导教师,学生组每个院校、每个竞赛职业限报1名;
优秀教研室,每个系部(分院)限报1个;
优秀系(科、部、院),每个参赛院校限报1个。
优秀裁判员,每个裁判组限报1名。
历界大赛活动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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